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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提醒!事关社保办理
注意啦!注意啦!
小编从市人社部门获悉
根据《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
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》
11月24日18时至12月10日24时
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
暂停办理相关业务
为不影响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、
退工停保登记业务的办理
目前预登记和备案渠道已开通
停机切换期间
用人单位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“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”模块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增员申报(省内首次参保人员按备案方式办理)。12月6日17时前,各用人单位可携带用工参保登记、退工停保登记申报材料至市区各社保中心经办窗口备案。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基础信息登记表、省内首次参保人员身份证件、盖章版参保登记、退工停保登记花名册及电子档数据。
来源:镇江发布
编辑:王姝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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